柳州市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7-28 18:10    |  作者: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柳州市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为做好风险普查工作,柳州市成立了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6月22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何文林组织召开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创新思路办法,优化普查方案,以“利在千秋”的认识推进普查工作。要明确任务分工,市级层面一要加强高位统筹和组织协调,二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三要加强组织、调度和动态评估,四要加强数据汇总和质量核查,五要加强部门协调和整体联动,打破围墙,形成合力。县级层面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组织、经费、队伍、宣传发动准备,做好调查、检查、评估等各项工作。市、县各级都要把好过程控制、质量控制,建立监督问责机制,提供客观、权威的风险信息,为各地、各行业发展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数据支撑。

▲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清查工作推进会


     7月16日,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普查办)印发《关于成立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班。

     7月19日、20日,市普查办分别召开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清查工作推进会和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班会议,明确普查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工作任务及专班人员职责分工以及联络机制,部署了应急管理系统清查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8月15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清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会上相关技术人员对应急管理系统风险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并针对普查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开展答疑交流。

▲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班会议

     目前,市普查办已完成《柳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编制,各县区普查办也陆续召开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正在开展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