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7-24 19:20    |  作者: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150号提案的答复


梁德铨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开展整治违法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停车行为专项行动的建议》的提案(第15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小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活动

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应急部消防局《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制定了《柳州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全市消防“生命通道”管理,杜绝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

一是会议部署,部门协作。会同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执法局等单位召开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攻坚行动部署会,明确职责分工任务,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整治工作。

二是会商研判,把控源头。与住建部门做好沟通,从源头上把控消防车通道的建设。要重点审核消防车道路面荷载强度不够、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足,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被违规占用绿化等消防车道设计问题,杜绝先天隐患。要在验收中全面检查、核查,检验建筑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审核的图纸建设消防车通道,对不按图纸施工的,按《消防法》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

三是防消联勤,贴合实战。市消防支队定期对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实况熟悉,摸底排查。特别对全市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车道进出实试工作,把不同型号和功能的消防车辆,开进开出小区,检验消防车道在实战过程中能否发挥作用,确保灭火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实施。

  1. 加强督导检查,确定并设立消防车通道有关标识

联合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全市居民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严格加强消防车道管理,设置消防车通道规划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等,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对乱停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经劝说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支队依法查处、交警部门强制拖离。针对高层住宅小区,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定期邀请消防技术检测公司,联动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确保室内消火栓系统完整好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整治住宅小区、社会单位504家,依法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处罚80起,罚款56400元。目前,全市住宅小区基本按要求完成标线标志施划工作,消防车通道上可移动障碍物也已基本清理完毕。

三、加强宣传,提高居民自觉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意识

设立“96119”举报火灾隐患专线电话,加强与主流媒体联合,不打招呼,随机深入辖区居民住宅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对违规停放机动车、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隐患进行曝光,威慑堵塞“生命通道”的违法行为。利用户外大屏幕、消防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微博、抖音APP、电台广播等全方位发布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查找、举报消防车通道隐患。发动全市各行业、小区、街道等在醒目位置张贴《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通告》和影视明星杨紫代言的消防宣传挂图。据统计,支队协调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对消防车通道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32次,在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消防提示42条,制作抖音短视频3个,张贴海报10万份,曝光违法行为35处。

四、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小区公共立体(地下)停车库建设

立体停车库的建设属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范畴,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与住建、规划部门进行沟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方案,努力推动小区停车库的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进一步优化小区停车位设置,从源头上杜绝占用消防车道的行为。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支持!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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