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发布日期: 2021-08-23 10:26    |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8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应急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周运逵介绍《关于加强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7月28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快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快智慧应急建设、筑牢应急管理人民防线,加快补齐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短板,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意见》要求,要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管理委员会,各级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应对处置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军地共建共享相关规划,统筹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部署、指挥协调、监督考核应急管理工作。要完善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壮美广西·政务云和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应急指挥中心(平台),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值守、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协调处置等工作,制定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标准,统一布局信息化系统和平台,构建功能完备、上下协同、科学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要完善乡级应急管理机制,乡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统筹调度各领域应急资源和各方工作力量,明确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具体承办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领域相关工作。

《意见》要求,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对主要风险隐患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措施和监管责任;健全分级分类安全生产专家库,完善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形成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参与、专业化排查为主的工作机制;建立“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同时向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交办,同时督办企业整改和属地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要完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员覆盖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和不安全设施设备;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企业安全承诺制,加大对企业不安全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意见》提出,要加快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程建设,完善高层及地下建筑、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城中村、化工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及区域场所消防安全设施管理,落实城乡生命线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和水利、通信、供水、供气等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对重点目标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落实安保设施和安全措施;要加快推进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大力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水上、航空等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

《意见》强调,要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和标准化、规范化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突发事件应对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完善简明扼要的应急预案。要规范事件分级、应对分级与响应分级,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层面应急响应和组织指挥体系,细化完善各项职责任务。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大预案管理执法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制度,加强预案演练。

《意见》强调,要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保障,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理顺市县两级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实现市县两级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规划、需求计划、目录标准、仓库管理、收储轮换、动用决策与指令下达等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管理,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加快建立完善抢险救灾物资管理调用工作机制。制定全区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建立完善各级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立“急用急供、特需特取、即用即购”的自治区抢险救灾物资管理调用工作机制,完善自治区抢险救灾物资指挥调度平台,加快推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探索与区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建立抢险救灾物资代储和紧急配送合作关系,建立重要应急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的紧急征用、租用及补偿机制,加强应急指挥车辆保障和应急值班值守保障,落实应急值班值守保障政策和措施,加强应急管理财力保障。

《意见》要求,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抗洪抢险救援、地质灾害救援、地震灾害救援、化工救援、应急通信保障等专业队;强化安全生产专业、专业森林消防等队伍建设,重点建设列入全国森林防火重点治理范围的市县两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百色航空护林站。强化社会力量救援队伍建设和乡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乡村消防站、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社会力量,组建乡村综合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同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专业型人才配备,加快配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力争3年内从事以上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率达75%;加快配备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类专业化工作人员,力争3年内专业化率达60%。

《意见》要求,要加快智慧应急建设,整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应急信息化资源,建设广西应急管理“一张图”,实现高效可视化应急指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备指挥大屏、融合通信等硬件设备,联通本级应急指挥重点单位,开发本地特色应用软件。乡镇(街道)配备软硬件一体化智慧屏终端、卫星电话、对讲机、信息接报移动终端等设备,落实应急通信资源共享清单。要加强大数据运用,整合全区应急力量、装备物资、风险隐患、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基础地理等方面的信息,统一开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逐步扩展建设城乡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市县两级接入本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监测监控信息,逐级汇总至自治区级平台,同步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创新融合发展。根据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结果,研发本级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领域的应用模块。乡镇(街道)做好本地应急基础设施、事故灾情信息的采集上报和更新维护。要加强数字化管理,将应急数字化管理纳入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聚焦装备研发生产、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领域,加快推进应急产业园发展。加快应急管理工作数字化建设步伐,力争在2021年覆盖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80%以上业务流程,2022年在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2023年形成“高度智能、自我进化、共享众创”数字化体系。

《意见》强调,要筑牢应急管理人民防线。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建立健全各行业应急安全知识普及责任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方面的应急安全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公众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急救技能。要落实表彰激励制度,全面落实表彰奖励政策,对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