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期间全区事故防范预警
8月份是事故易发多发期,2019年8月发生事故356起,死亡205人,是全年发生事故最多的1个月份。其中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1.8%,煤矿、化工、建筑施工、冶金机械8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均上升。今年7月以来,全区较大事故呈多发态势,共发生较大事故4起、造成16人死亡。7月6日,梧州市苍梧县发生轻型厢式货车侧翻与对向两辆二轮摩托车碰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7月9日,来宾市象州县发生小型普通客车追尾重型自卸货车事故,造成5人死亡,其中4人为中学生;7月12日,南宁市横县发生大型普通客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7月12日,百色市右江区发生建筑施工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全区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00%,较大事故起数排在全国第4位,事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8月正值暑假和公休假期,人员出行将大幅增加,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日趋活跃,道路运输更加繁忙。同时8月份也是高温和主汛期,洪涝、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较大。从近年统计数据分析, 8月是化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两个行业领域事故占总量的80%以上。为进一步做好8月事故防范工作,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以下事故防控预警:
一、深刻吸取区内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监管。7、8月份是危化品事故高发期,2008年“8.26”河池市广维集团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60人受伤;2015年“8.12”天津港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踪、798人住院治疗; 2019年“7.19”河南省义马气化厂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16人重伤。今年以来我区也发生4起危化品运输事故和1起化工事故。各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区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开展风险级别为红、橙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条件“回头看”核查工作,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工作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罐区管理,确保罐区各项作业、日常检查、自动化控制等处于可控状态;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审批人、作业人、分析人、监督人、负责人等人员责任,特殊时段和节假日,特殊作业应升级管理,严防化工事故发生。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上半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占全区事故总量77%;道路交通较大事故起数占全区较大事故总量的64%。7月份以来接连发生3起较大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接连发生的这些事故,表明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紧盯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坚决防止车辆带病上路。要对“两客一危一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清理排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