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新一届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决定启动新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机构,征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已纳入柳州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需重新申报)。
二、专业领域
(一)安全生产领域:非煤矿山、化工安全、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特种作业。
(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质、气象灾害、综合减灾、应急预案。
(三)应急救援领域:救援技术、救援装备。
(详细分类见附件1《应急管理行业领域专业类别分类表》)
三、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救援事业,自愿从事专家工作,主动接受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的委派任务。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国敬业,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三)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实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条件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四)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具有一定的应急管理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救援经历。
(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或应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含)以下,能胜任委派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申报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个人申报”相结合方式,在职专家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申报;非在职专家可直接申报。申报时需填送以下材料:
1.《柳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柳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申请表需个人签字,单位推荐专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签字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材料复印件。
4.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柳州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重新申报的,需提供第一届任期内参与应急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已列入第二届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人员申报柳州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仅需提供《柳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自治区级专家)》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表需个人签字,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签字扫描件)
2026年5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件提交到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40楼),电子版(含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lzajspk@163.com。
(二)审核认定。由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各业务科室按实际工作需要,对应专业领域、专业类别、专业方向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政治素质、专业资质、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入库专家要求(已纳入柳州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且重新申报的,还需重点考虑第一届任期内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形成初审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三)公示聘任。将拟选定专家名单在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印发通知公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欧长春,崔维,0772-2850142。
附件:1.应急管理行业领域专业类别分类表
2.柳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3.柳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汇总表
4.柳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自治区级专家)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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