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12-28 16:40    |  作者: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柳法办〔20204号)部署要求,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贯教育活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加强党委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依法行政,依法治安,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印发了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月份有安排,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有保障、落实有机制,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确保学习培训效果。一是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人员集体学法制度。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局党委书记、局长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培训班,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为重点授课;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监管执法实务培训和业务轮训。

二、完善制度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20年,代市政府起草《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柳政规〔202021号)和《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柳政规〔202018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备案。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二)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今年以来,我局完成了《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柳政规〔202021号)和《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柳政规〔202018号)等2份文件上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聘请专业律师1名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方面,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今年以来,共计参与各类重大决策2次,参与文件审核起草10余件,参与合同起草10余次,参与行政执法法制审查30余次。

三、依法尽责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梳理部门职能,加强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编制和优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对市本级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七类权力200项,逐条逐项进行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编制行政执法内容公告。根据要求梳理本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完善“双随机”实行“双公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今年以来,公开各类行政处罚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50余条。

(二)完善制度机制,有序推进监管执法。一是完善执法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二是编制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统筹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坚持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明确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确保监管检查实现全覆盖、全对接、不遗漏、不重复。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资格。一是制定科学合理培训计划,按照分级责任制原则,开展执法人员全员法制业务轮训,突出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技能提升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普遍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作风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二是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统一执法资格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2020年我局共计组织5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完成全局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证统一更换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依法行政。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对县(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监督和指导,定期梳理全市系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工作分析,每月发布执法情况通报。年内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抽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83余卷,指出存在问题200余条,要求按时整改并及时回头检查。

(五)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接受办理社会公众举报各类违法行为10余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留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8项,并全部按照要求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办理。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八统一”编制工作,编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12项事项“八统一”规范化清单。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录入,共计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65项。二是推行“全城通办”改革,将“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新办)”、“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延期)”、“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变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布点”、“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备和使用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等7个事项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全城通办”事项列入“全城通办”事项,编制办理流程图,组织开展培训,持续跟踪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随机检查作为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阳光执法,杜绝任性执法。

(三)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强监管严执法年”活动,重点围绕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强重大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安全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隐患整改。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坚持事故查处“四凡四必”的要求,即凡事故必报告,凡事故必调查,凡责任事故必追究,凡追究必到位。今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参与执法194人次,执法检查119次,重点企业监督监察104个,开展处罚275次,罚款1589.15万元,其中日常监督检查罚款172次,罚款556.77万元。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参照《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引》确定的实施标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有成效

(一)重视机关干部法治素养的培养。及时印发了《宪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方案,召开了机关学习动员会议,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利用每周学习日、主题党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使《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宪法》单行本、安全知识手册和法律法规宣传彩页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企业职工宣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并就人民关心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二)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坚持早安排、早部署,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精心筹划“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线上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安全应急救援演练、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安全发展,共创和谐”的社会氛围。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万余次,宣传受众200余万人次;发放安全类图书、宣传资料50余万份;制作宣传展板、专栏、板报1万余块(个);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近3万条(次);通过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全程报道安全月活动40多篇,共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90万条,有关信息3500多篇;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300余次,20余万人次参加演练;90万余人通过各种形式参加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共播放安全教育影片时间长约8万多分钟,观看人数达30万余人;培育创建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4家,自治区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18家。二是组织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竞赛。6月份,利用本局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等方式积极组织全市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我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积分名列全区第二。8月份,与市司法局联合发文,组织全市参加应急管理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应急管理普法竞赛(网络),81日至30日全市参与达50万人次。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从学法、执法、普法等多个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国家、自治区、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大法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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