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印发《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6 18:10   

  为统筹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2021年5月11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制定并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省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明确普查宣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密围绕普查各阶段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普查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技术方法、成果应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经验做法和典型人物、依法普查,通过开展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发布权威解读、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等系统工作大力宣传普查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智慧减灾”体系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

  《方案》安排了普查宣传节点和形式,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刊播评论言论、推出专题节目、强化网络宣传、开展社会宣传、“风险普查我参与”随手拍短视频大赛、普查“媒体基层行”活动、宣传产品投放、效果评估和舆情监测等方式,多维立体宣传、多渠道投放推送,展现普查工作者精神风貌,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方案》要求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的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确保各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全方位宣传,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和支持普查;各级普查机构要因地制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各行业部门会同行业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本行业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