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8-03 09:55    |  作者: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柳应急发〔2020〕60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柳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柳州市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主、确保质量的总要求,继续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创建措施、提高创建质量实施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推动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年内新增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9-10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创建工作,成立以市局局长为组长,各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区)局局长及市局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和日常工作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柳州市应急管理局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市属以上企业和各县(区)新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县(区、市管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负责本辖区市属以下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延期评审)评审组织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市属以上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市属以上企业涉及加油站的中石化、中石油和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门店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延期评审)由县(区、市管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三)规范评审程序。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严格审核,帮助企业开展创建。申请评审的企业要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和整改,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评审前,须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进行申报。评审完成后,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将专家意见、专家姓名等内容录入系统完成评审,并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原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要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市属以上和各县(区)新创建企业企业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评审并核准;市属以下延期评审企业的报县(区)应急管理局审核合格后,由县(区)应急管理局报请市应急管理局核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矿山、化工含危险化学品、制药、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小微达标企业的核准、公告、发放证书和牌匾工作。

(四)激励约束机制。对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实施扶持、奖励机制,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创建观念。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转变创建观念,不单纯追求数量,对企业提交的延期评审申请要严格标准,达不到创建要求的企业不予组织评审,要从严控制评审企业数量,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倾斜。

(二)严格抽查比例。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评审的企业按比例进行抽查,非煤矿山按不少于50%、冶金等工贸企业按不少于20%、危险化学品、医药和新创建的各类企业按10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

(三)加强检查指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期内的企业的检查指导,引导企业持续改进。对管理水平倒退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被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的,予以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予以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将增加安全执法检查频次及行政处罚,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达标。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