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全市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现公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11月,柳工柳州铸造有限公司一员工发现公司支座返修岗位存在支架倒立返修时可能发生倾倒隐患风险,该员工将该隐患风险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并自主制作出预防铸件倾倒的支撑专用工装,较好解决了支座倒立返修时发生倾倒隐患风险。
根据柳工柳州铸造有限公司《HSE奖惩制度》、《隐患上报积分奖励方案》,对该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300元。
案例二
2024年8月,柳州科尔特锻造机械有限公司铸造车间一员工在铸件缓冷区现场,发现铸件有堆叠失稳现象,可能发生铸件坍塌事故,立即向车间主任和安全员报告。公司对该事故隐患进行了处理,有效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柳州科尔特锻造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对该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100元。
案例三
2024年8月,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后勤管理科一员工在行政办公区改造区域巡检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放置有自制木质人字梯,不符合梯台相关制度规范,如进行使用将存在人员高处坠落的风险,该员工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组织项目管理部门及属地管理部门,对行政办公区改造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施工方将不符合规范的工器具清离施工现场。
根据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安全隐患随手拍》规定,对该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150元。
案例四
2024年6月,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二车间焊接班一员工发现班组员工使用地控行车吊运行车长物件存在绑固不牢的现象、吊运过程中需要手扶工件,存在一定的起重伤害风险,该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并提出改善方案,方案通过公司安委会评审后在公司内部推广使用,消除了使用地控行车吊装长物件绑固不牢、手扶工件的风险。
根据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奖惩管理制度》,对该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