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应急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定部门地方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联系、配合国家、自治区管理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山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下拨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驻柳单位和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敏捷、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山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山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柳州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柳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察支队、柳州市防洪办公室、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柳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根据三定方案,机关本级内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应急指挥中心、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自然灾害救援科、地震综合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综合协调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科技和信息化科。
第二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246.37万元,同比增加18.48万元,同比增长0.6%,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246.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86.90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246.37万元,同比增加18.48万元,同比增长0.6%。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6.37万元,同比增加18.48万元,同比增长0.6%。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导致的人员和支出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246.3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83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7%,同比增加71.46万元,同比增长4.0%。项目支出预算1406.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3%,同比减少52.98万元,同比下降3.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科目300.5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3%,同比增加19.67万元,增长7.0%。
2.卫生健康类科目123.7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8%,同比减少21.59万元,下降14.9%。
3.221住房保障类科目135.2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2%,同比增加9.81万元,增长7.8%。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科目2686.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2.7%,同比增加94.92万元,增长3.7%。
(二)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83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7%,同比增加71.46万元,同比增长4.0%。
2.项目支出预算1406.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同比减少52.98万元,同比下降3.6%。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导致的人员和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46.37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经费拨款(补助)3170.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76万元。
支出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30.09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3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15万元
4.行政单位医疗84.52万元
5.事业单位医疗3.4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35.79万元
7.住房公积金135.23万元
8.行政运行(应急管理事务)1229.05万元
9.事业运行(应急管理事务)51.20万元
10.安全监管591.31万元
11.应急管理60万元
12.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17.78万元
13.森林消防应急救援60万元
14.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15万元
15.地震应急救援2万元
16.地震环境探察6万元
17.其他地震事务支出65.63万元
18.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0万元
20.地震监测24.73万元
21.防震减灾信息管理26.74万元
22.防震减灾基础管理7.75万元
2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管理事务)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4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73万元,项目支出1406.6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30.0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等。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四)行政单位医疗84.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35.7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六)住房公积金135.2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七)行政运行(应急管理事务)1229.0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安全监管591.3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监人员专业工作经费、安全标准化工作经费、安全刊物资料编印经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补助或贴息资金、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平台运行费(含移动执法设备)、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工作经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安全生产专家讲座经费、安全文化(培训、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标准化班组建设工作经费、安委会办公经费、办案费、补助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单位经费、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经费、国家、自治区和市三级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工作经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含煤矿)、烟花爆竹、危化品安全监督工作经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运行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大队救援训练演练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体系建设经费、应急管理网络专线租赁费、第一书记驻村经费、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制作和播放发布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专项业务经费、监察执法工作经费、群众举报安全生产案件核查经费、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经费、执法检测检验费、购置监察执法专用设备、“三项人员”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宣传品印刷制作印刷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工本费、安全生产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经费支出。
(九)应急管理6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应急指挥中心专项工作经费、应急预案修订费支出。
(十)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3.9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应急联络部队经费、后勤服务人员经费、防洪船用油、汛期聘用临时工、办公设备购置、船舶维修、年检费、资产维护及其他公用经费、防汛抗旱日常经费、防汛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十一)森林消防应急救援6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飞机航空护林地面经费、森林火灾扑救及扑救设备支出。
(十二)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1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应急预案防火演习支出。
(十三)地震应急救援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费支出。
(十四)地震环境探察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演习费、群测群防工作支出。
(十五)其他地震事务支出65.6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建设补助经费、聘用人员经费支出。
(十六)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救灾工作经费、北部三县农房火灾统一保险费支出。
(十七)地震监测支出24.7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前兆台网防雷检测费、技术服务费、台站维修管理费、地震监测台站专用设备更换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地震事务)17.7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震台站看护费支出。
(十九)防震减灾信息管理26.7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柳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年度运维经费支出。
(二十)防震减灾基础管理7.7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十一)事业运行(应急管理事务)51.2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管理事务)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十三)事业单位医疗3.4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9.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60.7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78.9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2万元,与2020年(上一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3.62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4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4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93.98万元,同比减少68.47万元,下降12.2%。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71.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5.5%,同比减少38.07万元,下降6.8%。
分散采购预算2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5%,同比减少30.4万元,下降57.8%。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493.98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有1个,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400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229.05万元,同比减少93.8万元,同比下降7.1%,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等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调出与退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2辆,车辆为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柳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察支队所有,按用途划分: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0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项目名称北部三县农房火灾统一保险费,预算金额4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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