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应急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定部门地方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联系、配合国家、自治区管理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山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下拨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驻柳单位和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敏捷、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山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山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柳州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人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人数 | 实有在职人数 | 离休 | 退休 | 聘用人数 | 遗属 |
合计 | 105 | 94 | 0 | 31 | 15 | 0 | |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46 | 46 | 0 | 19 | 3 | 0 |
柳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察支队 | 参公管理 | 34 | 24 | 0 | 0 | 10 | 0 |
柳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5 | 0 | 0 | 0 | 0 |
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参公管理 | 5 | 5 | 0 | 0 | 2 | 0 |
柳州市防洪办公室 | 参公管理 | 15 | 14 | 0 | 12 | 0 | 0 |
第二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389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23.8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07.41万元,下降15.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3.7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90.83万元,下降17.51%,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08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78万元,下降99.73 %,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入项目只有账户利息费用,比2020年减少船舶质保金项目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0.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3.21万元,增长196.20%,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智慧城市项目经费。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894.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94.67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33.60万元,下降12.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2.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33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员调离以及退休,减少社会保险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128.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4.12万元,下降39.4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员调离以及退休,减少医疗保险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类)341.45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城市专项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8.40万元,增长60.27%,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智慧城市项目经费增加。
4. 农林水支出(类)27.97万元:主要用于船舶质量保证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49万元,下降21.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船舶维修费等功能科目调整,故减少农林水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132.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7.2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员调离以及退休,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951.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38.88万元,下降15.4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员调离以及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部分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7.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8. 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3.81万元,下降99.95%,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智慧城市项目经费结转。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6.6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59.4万元,下降12.64%。其中:基本支出2181.18万元,项目支出1685.51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6.37万元,支出决算为386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0.09万元,支出决算为3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7%。主要原因为:2021年追加退休人员慰问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主要原因为:2021年追加工资部分配套的养老保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15万元,支出决算为9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主要原因为:2021年追加工资部分配套的职业年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4.52万元,支出决算为8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6%。主要原因为:2021年追加工资部分配套的医疗保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5%。主要原因为:2021年追加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部分配套的医疗保险。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79万元,支出决算为3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2%。主要原因为:因年度医保基数变化,追加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互助金。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经费为2020年结转资金。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该项目经费为智慧城市专项支出,未在本部门预算内列支。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5.2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7%。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变动,故住房公积金金额与年初预算不一致。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9.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3%。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变动,故职工基本基本工资金额与年初预算不一致。
(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主要原因为:购买的办公设备使用政府采购折扣,故未使用完毕预算。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591.31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9%。主要原因为:因部分业务年度完成情况较好,国家及自治区履职考核经费、办案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未使用完毕。
(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3%。主要原因为:柳州市应急指挥中心运维费未使用完毕。
(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20万元,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5%。主要原因为:2021年追加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主要原因为:因2021年汛期总体平稳,故2021年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经费未使用完毕。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为24.73万元,支出决算为2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8%。主要原因为:因2021年地震监测台站整体运行平稳,故台站维修管理费以及技术服务费未使用完毕。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原因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费未使用完毕。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环境探察(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信息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6.74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主要原因为:因2021年避难场所整体运行平稳,故应急避难场所经费未使用完毕。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 防震减灾基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75万元,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主要原因为:2021年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运维费未使用完毕。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2%。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布置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工作,故该项工作经费未在本部门预算内列支。
(二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该项经费为上级拨付的抗旱救灾方面的项目资金。
(二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0万元,支出决算为52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9%。主要原因为:2021年调整北部三县农房保险保费,故增加北部三县农房保险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1.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1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9%。主要原因为: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事业单位人员补发2020年绩效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8%。主要原因为:2021年部分公用经费未使用完毕。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3%,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按照逐年压缩“三公”经费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5%,比上年减少2.01万元,原因是2021年单位车况良好,维修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3万元,平均每辆0.9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7%,比上年增加1.99万元,原因是2021年外市单位来我单位考察交流较多,公务接待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1 次,人次41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市单位来我单位考察交流。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1个、来宾411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48万元,降低16.7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等,比2020年减少7.22万元,降低3.2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4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北部三县农房火灾统一保险”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项目在市财政局的全力支持下,预算得以及时追加调整,满足了资金需求。市应急局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预算执行进度、压实了监管责任,规范了项目实施行为,强化了理赔工作中的协调沟通,全面实现了本项目绩效目标。
组织对5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2.10以下。降低全市森林火险率。救灾物资采购规范,应急救助到位。组织应急救灾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确保救灾能力得到提升,按保险合同要求完成农房政策性保险年度工作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北部三县农房火灾统一保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损农房理赔方面监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保费使用监督管理。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