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1 17:20    |  作者: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统筹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使应急管理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贯教育活动。注重提升全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强党委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依法行政,依法治安,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月份有安排,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有保障、落实有机制,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听取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与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三)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确保学习培训效果。一是局党委书记、局长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效促进全局人员提升学习意识。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人员集体学法制度。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培训班,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为重点授课;突出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技能提升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监管执法实务培训和业务轮训,普遍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作风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四是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统一执法资格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2021年我局共计组织18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

  

二、围绕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监督力度和成效

  

(一)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通过强化监管,整合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清理与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21年我局未代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局机关也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2021年,梳理建议废止《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105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1356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

  

(三)完善制度机制,有序推进监管执法。一是完善执法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二是编制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统筹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坚持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明确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确保监管检查实现全覆盖、全对接、不遗漏、不重复。

  

(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依法行政。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对县(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监督和指导,定期梳理全市系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工作分析,每月发布执法情况通报。

  

(五)主动接受监督,提升监管效能。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接受办理社会公众举报各类违法行为10余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聘请专业律师1名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方面,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今年以来,共计参与各类重大决策1次,参与行政处罚听证会2次,文件审核起草13件,参与合同起草10余次,参与行政执法法制审查40余次。

  

三、围绕服务大局,提升依法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都经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今年以来,我局完成了《柳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柳安委〔20214号)等文件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依法梳理部门职能,加强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编制和优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对市本级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七类权力215项,逐条逐项进行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编制行政执法内容公告。根据要求梳理本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完善“双随机”实行“双公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2021年以来,公开各类行政处罚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90余条。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留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8项,并全部按照要求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办理。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八统一”编制工作,编制“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等事项“八统一”规范化清单。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录入,共计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65项。二是配合推动“全区通办”改革,配合自治区应急厅梳理完成“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许可”、“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5个事项列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区通办”事项,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随机检查作为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阳光执法,杜绝任性执法。

  

(五)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重点围绕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强重大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安全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隐患整改。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坚持事故查处“四凡四必”的要求,即凡事故必报告,凡事故必调查,凡责任事故必追究,凡追究必到位。2021年,我局执法人员参与执法701人次,执法检查340次,重点企业监督检查66个,开展处罚102次,罚款702.02万元,其中日常监督检查罚款56次,罚款135.28万元。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中,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参照《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引》确定的实施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围绕宣传大局,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和提升法治素养

  

    (一)全力推进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一是印发《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办〔202183号),明确宣传重点、方式及目标,广泛发动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积极学习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二是形式多样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张壮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举办柳州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邀请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原自治区应急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叶建进讲授,组织市安委成员单位、县区应急局、市属以上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讲座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企业开展新安法专题讲座;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执法检查中向企业赠送新安法单行本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在“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活动中开展新安法宣贯。活动期间,共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100余万人次参加活动。三组织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竞赛。10月份,与市司法局、市总工会联合发文,组织全市参加应急管理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应急管理普法竞赛(网络),利用本局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等方式积极组织全市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我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参与人数列全区第二。组织参加广西“应安联杯”新安法知识竞赛,在全市掀起学习宣贯新安法热潮。

  

(二)重视机关干部法治素养的培养。及时制定了《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方案,召开了机关学习动员会议,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利用每周学习日、主题党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使《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应急管理部举办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轮训网上专题培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网上专题培训、基层应急管理典型案例网上专题培训等,参加自治区应急厅举办的《应急大讲堂》学习。

  

(三)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坚持早安排、早部署,精心筹划召开“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安全生产进企业,学悟党史柳工行”活动、“安全生产八桂行”在柳州活动、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开展隐患排查大整治活动等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安全发展,共创和谐”的社会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万余次,宣传受众200余万人次;发放安全类图书、宣传资料50余万份;制作宣传展板、专栏、板报1万余块(个);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近3万条(次);通过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全程报道安全月活动 30多篇,共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90万条,有关信息3500多篇;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活动300余次,20余万人次参加演练;90余万人通过各种形式参加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共播放安全教育影片时间长约9万多分钟,观看人数达30余万人;培育创建自治区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4家。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主要有:

  

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部分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数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仍需锤炼。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特别在目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正处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和机构的整合时期,应急管理部门的人员来自不同部门,人员组成由多个部门的职能整合而来,人员比较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亟须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统一应急管理干部思想认识,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增强新本领,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是法治能力需强化。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直接决定了老百姓心中依法治市水平,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树立牢不牢,推进普法工作实不实,法治运用好不好,是检验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首要标准,更是践行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基本要求。目前,还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法律学习不深入、运用不熟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治国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国家、自治区、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大法治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二)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能。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改革,完善基层监管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和统一办案平台的应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进一步发挥法律专家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程参与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事故调查报告等重大事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水平,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多元化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机制,建立规范化、标准化执法指引和案卷评查、案例指导制度等。落实事故督办、事故调查处理“回头看”、信用联合惩戒、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评估、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等。加强对本级和区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多元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五)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大力宣传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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