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MB1577557X/2024-0696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13日
- 标 题:
-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应急发〔2024〕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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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柳应急发〔2024〕7号
各科室、监察支队、防汛办、防洪办、宣教中心、备灾中心: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要方略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持续强化监督指导,统筹调用执法力量,实施精准规范执法,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原则,聚焦重点检查内容,严格规范精准
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实现“7个百分百”执法工作目标,即: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重点执法事项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事故隐患按期复查率100%,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100%,“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率100%。
三、监督检查对象和实施主体
(一)监督检查对象。根据市应急管理局“三定”职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八大行业领域域、安全培训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的监管要求,将109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单、时间和频次详见附件1)。其中,将安全风险等级相对比较高、2023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43家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开展全覆盖重点监督检查;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现有执法力量和执法工作日安排,选取66家生产经营单位列为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并随机抽取34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般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实施主体。市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察支队实施现场监督检查。2024年,监管科室在册人员63人,纳入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54人,占监管科室在册人员的85.7%。监督检查工作日5778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4914个工作日(执法工作日测算详见附件2)。
四、监督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包括重点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
(一)重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实行检查对象和事项“全覆盖”,其中:非煤矿山8家,工贸16家,危险化学品5家和烟花爆竹2家,全年各开展2次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2家,全年开展1次监督检查,分别由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负责实施,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察支队配合。
(二)一般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按照不低于50%的抽查比例实施“双随机”检查,即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查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其中,非煤矿山16家,抽查8家,抽查比例50%;工贸企业23家,抽查12家,抽查比例50%;危险化学品企业13家,抽查7家,抽查比例50%;烟花爆竹企业10家,抽查5家,抽查比例50%;安全生产培训机构4家,抽查2家,抽查比例50%。分别由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负责实施,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察支队配合。
(三)专项监督检查。各监管科室根据工作部署及监管业务需要,另行细化确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可以根据执法人员数量、时间、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等情况,单独开展或者联合县(区)应急管理局共同开展。
五、监督检查内容
各业务监管科室根据行业领域监管特点,确定重点检查事项,具体监督检查内容另行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予以确定。
(一)非煤矿山重点监督检查事项。按照设计生产建设和作业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地下矿山动火、提升运输、机械通风、顶板管理、水害防治、采掘作业、供电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露天矿山边坡和台阶管理、运输车辆管理、破碎系统安全防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监督检查事项。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安全设施管理情况、安全距离和安全出口管理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三)工贸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重点检查事项;机械企业重点检查事项;轻工企业重点检查事项;建材类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检查项目事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
(四)安全培训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培训机构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情况;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情况。
(五)应急预案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和评估情况;建立和配备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坚持分类分级精准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过罚相当,确保实体与程序并行,促进执法规范化。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难移、有案不移和不查不办、以罚代刑现象。严格开展执法监督,切实改进执法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各监管业务科室至少报送1个典型处罚案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开现场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
(二)强化执法服务。强化“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坚持规范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寓普法服务于执法之中,督促企业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主动提高防范化解风险和及时消除隐患的能力,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和满意度。
(三)推行线上执法。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现场执法,计划内企业基本信息录入率100%,
执法人员录入率100%,线上执法率100%,实现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全流程线上制作文书和电子档案管理,探索远程执法模式,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精准规范执法。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坚守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依法行政,廉洁文明自律,做到人性化执法绝不人情执法、说理包容执法绝不野蛮粗暴执法,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树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附件:1.2024年监督检查安排表
2.2024年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附件1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监督检查安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数量 | 责任科室 | 监督检查事项 | 监督检查频次 | 监督检查时间 |
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共43家,实行全覆盖检查) | ||||||
1 |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古丹铅锌矿 | 非煤矿山 8家 | 非煤矿山 安全监管科 | 按照设计生产建设和作业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地下矿山动火、提升运输、机械通风、顶板管理、水害防治、采掘作业、供电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露天矿山边坡和台阶管理、运输车辆管理、破碎系统安全防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 2次/年 | 全年 |
2 |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 | |||||
3 | 广西鱼峰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砂页岩矿 | |||||
4 | 广西鱼峰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石灰岩矿 | |||||
5 | 柳城县天云山建材有限公司 三帽山灰岩矿 | |||||
6 | 广西柳州森茂矿业有限公司大泽锰矿 | |||||
7 | 融安县吉照铁矿 | |||||
8 | 柳州市马步宏鑫石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 | |||||
9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 |
危险化学品 5家 |
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科 |
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安全设施管理情况、安全距离和安全出口管理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
2次/年 |
全年 |
1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销售分公司 | |||||
11 |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 | |||||
13 | 柳州东风容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14 | 柳州市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2家 | ||||
15 | 柳州市吉庆供销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
16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16家 | 工贸行业 安全监管科 | “新安法”重点监督检查事项;机械、轻工、建材、冶金、有色企业重点检查事项,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 10号)确定具体检查内容。 | 2次/年 | 全年 |
17 | 广西柳州银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
18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 | |||||
19 | 柳州市阳蕊明物资有限公司 | |||||
20 | 广西琪腾木业有限公司 | |||||
21 | 柳州科尔特锻造机械有限公司 | |||||
22 | 柳州市久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23 | 广西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 |||||
24 | 柳州市柳南区东定人造板厂 | |||||
25 | 广西天力食品有限公司 | |||||
26 | 鹿寨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 |||||
27 | 柳州天仁冲压件有限公司 | |||||
28 | 融安县万祥木业有限公司 | |||||
29 | 广西延兴木业有限公司 | |||||
30 | 广西融水红杉树木业有限公司 | |||||
31 | 广西凤糖融水和睦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 |||||
32 | 广西动力技工学校柳州培训中心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2家 | 政策法规科 | 培训机构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 1次/年 | 全年 |
33 | 广西建工建筑安装技工学校 | |||||
34 | 广西机电技师学院 | |||||
35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
36 | 柳州市电力行业协会 | |||||
37 | 广西柳州化工技工学校 | |||||
38 | 柳州市技工学校 | |||||
39 | 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 | |||||
40 |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41 |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 |||||
42 | 柳州市交通学校 | |||||
43 | 柳州市华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
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共66家,实行“双随机”抽查检查1次,各类型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数量 | 责任科室 | 监督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监督检查时间 |
1 | 广西融水县甲龙铜锡有限公司加龙矿区铜锡矿 |
非煤矿山 16家 |
非煤矿山 安全监管科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情况;外包队伍管理情况。 |
50% |
全年 |
2 | 广西融水翌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九谋锡矿 | |||||
3 | 融水苗族自治县九同矿铜锡矿 | |||||
4 | 鹿寨县顺源矿业经营部吉云重晶石矿 | |||||
5 | 三江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 | |||||
6 | 柳城县永发白云石场白云岩矿 | |||||
7 | 柳城县鸿源鑫磊石材有限公司饰面用灰岩矿 | |||||
8 | 柳城县鑫祥石材有限公司灰岩矿 | |||||
9 | 柳城县隆升石材有限公司柳城六塘振兴采石场 | |||||
10 | 柳城县润达建材有限公司砂岩矿 | |||||
11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古鼎村南山石灰岩矿 | |||||
12 | 融水县志达矿业有限公司路家洞石灰岩矿 | |||||
13 | 融水县盛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六排山石灰岩矿 | |||||
14 | 柳州祥云建材有限公司灯草山石灰岩矿 | |||||
15 | 柳州市顺晟建材有限公司猫洞石灰岩矿 | |||||
16 | 柳州昌兴建材有限公司小四郊石灰岩矿 | |||||
17 | 广西柳城县川东磷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13家 | 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科 | 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安全设施管理情况、安全距离和安全出口管理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 50% | 全年 |
18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19 | 广西柳钢气体有限公司 | |||||
20 | 柳州市工联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
21 | 鹿寨县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22 | 柳州恒泰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
23 | 柳州市润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24 | 广西盛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25 | 广西柳州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 | |||||
26 | 柳州市安达气体有限公司 | |||||
27 | 柳州园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28 | 广西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29 | 柳州众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30 | 柳城县恒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10家 | ||||
31 | 鹿寨县祥龙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 |||||
32 | 融水苗族自治县合兴土产日杂有限公司 | |||||
33 | 融安县万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
34 | 三江侗族自治县日用杂品公司 | |||||
35 | 柳城县新惠商贸有限公司 | |||||
36 | 柳城县锦华商贸有限公司 | |||||
37 | 三江县兴江商贸有限公司 | |||||
38 | 融水县喜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 |||||
39 | 柳城县同美厚贸易有限公司 | |||||
40 | 柳州鸿嘉机械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23家 | 工贸行业 安全监管科 | “新安法”重点监督检查事项;机械、轻工、建材、冶金、有色企业重点检查事项,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 10号)确定具体检查内容。 | 50% | 全年 |
41 | 柳州市兴泰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
42 | 柳州市万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43 | 广西思诺电气有限公司 | |||||
44 |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 | |||||
45 | 广西川香坊食品有限公司 | |||||
46 | 柳州丽笙酒店有限公司 | |||||
47 | 柳州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48 | 柳州富力万达嘉华酒店 | |||||
49 | 柳州市腾森木业有限公司 | |||||
50 | 柳州市森柯木业有限公司 | |||||
51 | 柳州一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2 | 柳州博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53 | 柳州松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
54 | 柳州津晶电器有限公司 | |||||
55 | 广西家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56 | 广西一家美人造板有限公司 | |||||
57 | 鹿寨县龙发木业有限公司 | |||||
58 | 三江祥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万怡分公司 | |||||
59 | 柳州市腾美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
60 | 柳州唯扬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
61 | 柳州市绿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62 | 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 | |||||
63 | 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4家 | 政策法规科 | 培训机构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 50% | 全年 |
64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65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66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
附件2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执法工作日测算
项目内容 | 总工作日数 | ||
总法定工作日 | 13446 | ||
监督检查 工作日 | 合计 | 5778 | |
1.重点检查工作日 | 5778 | ||
2.一般检查工作日 | |||
3.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日 | |||
其他执法工作日 | 合计 | 4914 | |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 4914 | ||
2.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 |||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 |||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 |||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 |||
6.参加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
7.开展或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 |||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 |||
10.其他需要安排的执法工作 | |||
非执法 工作日 | 合计 | 2754 | |
1.机关值班 | 2754 | ||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 |||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工作和事项 | |||
执法人员 比例 | 实际参与执法人员占在册人员比例 | 在册人数 | 实际参与执法人员数 |
85.7% | 63 | 54 |
备注:1.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备注:2024年国家法定工作日251日,广西三月三放假2日)2.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工作计划预测算。3.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低于在册人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