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12-02 09: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柳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的通知》(柳法办发〔2024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2024年普法工作履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党委书记、局长、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普法工作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局面。二是夯实普法责任,聚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领域重点任务,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分解至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形成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态势,推进普法与应急管理工作有机融合。三是统筹推进定期部署,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专题会议,通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对下一步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照普法任务清单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相关清单、材料及时公示在我局官网,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想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加强党委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柳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内法规等进行常规教育,集中学习民法典、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学习内容,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多渠道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开展常态化普法学习,积极参加2024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工作、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等法治专题培训,参考率、合格率均100%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4年度,共19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通过考试,通过率达100%

(三)加强经费保障,强化队伍建设

    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牵头组建柳州市应急管理宣讲团,成为广西首个地市级应急管理领域综合宣讲团,从宣传工作切入,让普法工作走在前头、落到实处,进而带动基层普法建设登上新台阶。

   (四)加强普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

1.坚持监管执法与普法并重。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工作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根据自身职能,向监管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二是强化执法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图、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各类执法简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开展普法宣传专项活动。一是坚持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宣讲、接受群众问询等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为博湖县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开展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项宣传。认真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县(区)相关负责人参加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邀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原总工程师黄爱兴为我市进行新修订《广西安全生产条例》解读,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帮助相关业务人员提升对新修订法律的理解认识。

3.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示范项目建设,深化开展“应急大篷车进校园”“安全大讲堂”等安全宣传品牌,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工作群、宣传栏、会议、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委托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全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全面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升应急管理法制化水平。

(二)提升普法实效。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办案过程中,针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重点围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公众开展释法说理,帮助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执行行政执法决定,促进企业、社会公众依法依规办事。

(三)拓展普法形式。在传统普法形式上强化新媒体的使用,优化传播方式,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增强干部素质。加强执法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运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及自治区应急厅“应急大讲堂”等平台开展培训,正确遵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规则(试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防止出现程序不合法、法律使用不适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