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8·4”一般淹溺事故责任追究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8月4日18时许,在柳州市翠岭路18号龙光玖珑府C地块游泳池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1人受伤,后因抢救无效于8月31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8·4”一般淹溺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4年10月22日,市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各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认真开展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6月9日,市安全应急委办牵头成立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具体工作由市安全应急委办牵头组织实施,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和市总工会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制定《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8·4”一般淹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在事故单位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资料、座谈问询、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故单位进行反馈,提出工作要求,并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8·4”一般淹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各部门在收到《市人民政府批复》后,能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能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5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暂未缴纳罚款,已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陆某瑶(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实际控制人兼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陆某瑶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其11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陆某瑶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已结案。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已暂停业务经营,积极落实整改。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能够针对分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筑牢安全防线。针对原有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公司已完成《游泳池安全管理规范》的修订工作,从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巡查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管理要求。二是强化人员管理,提升专业素养。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重点强化救生技能、急救知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同时严格资质考核,对全体救生员进行重新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确保救生队伍专业素质全面达标。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构建长效机制。公司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总结” 常态化检查体系,通过分级监管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
(二)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后,市应急管理局将事故调查报告在局网站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一年来总结事故教训,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使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通过现场核查和调阅台账资料,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提出如下建议:广西华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要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配齐游泳救生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对游泳场所的安全巡查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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