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7·5”一般 着火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11-25 16:47   


2023年7月5日10时30分许,柳州市柳北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二化产车间发生一起焦炉煤气着火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7·5”一般着火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3年11月27日,市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各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认真开展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9月5日,市安全应急委办牵头成立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具体工作由市安全应急委办组织实施,成员由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总工会等原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制定《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7·5”一般着火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在事故单位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资料、座谈问询、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故单位进行反馈,提出工作要求,并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7·5”一般着火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各部门在收到《市人民政府批复》后,能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能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已结案。

2.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已结案。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邹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厂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邹某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其208979.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邹某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已结案。

2.尹某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安全管理室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尹某某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其20702.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尹某某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已结案。

3.刘某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二化产车间作业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对设施设备了解不透彻,未督促落实国家标准及本单位规章制度,未制止从业人员违章操作,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刘某某立案调查,并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处以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刘某某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已结案。

4.廖某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二化产车间副作业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对设施设备了解不透彻,未督促落实国家标准及本单位规章制度,未制止从业人员违章操作,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廖某某立案调查,并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处以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廖某某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已结案。

5.李某(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李某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其78253.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已按规定全额缴纳罚款,已结案。

6.熊某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柳钢集团中层干部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对其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

7.冯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柳钢集团中层干部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对其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

8.张某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副厂长),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柳钢集团中层干部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对其处以严重警告的行政处罚。

9.韦某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二化产车间副主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员工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对其处以15000元罚款的处罚。

10.刘某(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安全员),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员工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

11.农某某(班组长),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已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

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反思存在问题,坚持“立即改”,狠抓“长久立”,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一是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开展“7·5”事故现场警示会、分析会,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7·5”一般着火事故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公司深挖问题根源,对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焦化厂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18人,公司依据《员工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及《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罚款、纪律处分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二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新编写完善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涵盖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层和作业人员层等3个类别,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岗位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19个岗位,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逐级管理、责任明确。三是组织培训学习操作规程。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确定培训工作目标,明确培训主要工作任务和计划。组织了盲板抽堵和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安全监护人培训、事故管理内容与要求知识等培训内容,开展《二炼焦系统化产回收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培训,对设备检修人员进行生产工艺知识培训,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知识培训,进一步督促员工落实安全要求。四是采取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方面,更换了焦化厂洗苯塔进出口煤气管和进出口阀门,完善煤气系统工艺设计,在洗苯塔后煤气总管加装煤气水封。另一方面,对煤气管网进行系统排查,对需要设置煤气隔断设施的管道部位,按照制定计划有序推进整改。根据生产实际,细化完善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将“动火、抽堵盲板等涉及煤气的作业,需做煤气爆破试验”的要求列入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五是加强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公司建有《柳钢安全云》安全管理系统,在《柳钢安全云》上制定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各厂区车间每天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录入系统并下达整改措施,措施落实到人,责任人对隐患整改后上传照片及整改情况说明,形成隐患闭环管理。

2.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一是安全生产制度方面。事发后,公司重新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编》、《安全操作规程》、《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人员职责进行分工,责任到人,签订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公司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班前班后会、周三安全会议等形式,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班组标准化建设培训班》、《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班》、《安全意识提升培训班》、《扣件式脚手架搭设知识培训班》等知识培训12期,共计5659人/次参加培训。三是应急救援演练方面。公司各部门根据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按时组织开展了1次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演练、2次专项应急救援演练、10次事故现场处置演练,合计841人/次参加,有效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12次、相关方安全会议11次、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5次、安全警示约谈会18次。2023年1至12月,公司共发生8起安全生产事故(含险肇事故),考核相关责任人员55人次,考核金额合计143415元(含“7·5”着火事故相关考核)。全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639人次,通报安全隐患1323项,整改1289项,整改率为97.43%;安全隐患(违章)考核项351项,考核650人次,考核金额合计117000元,其中协作方单位考核金额为28600元。五是安全经费投入方面。公司在2023年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费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演练费用,安全检查、评价、咨询及安全标准化考评费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费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方面共计投入365万元,通过加大安全经费投入,有效确保安全生产。

(二)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预防事故发生。各类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后,市应急管理局将事故调查报告在局网站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年来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结事故教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使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通过现场核查和调阅台账资料,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能够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基本落实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提出如下建议: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统筹好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切实把事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历年四季度事故发生特点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要动真碰硬、担当作为,采取强硬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4年11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