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转炉厂“7·30”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12-11 16:10    |  作者: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7301418分左右,在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公司”)转炉厂二区地磅口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8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决定成立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转炉厂“7·30”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员由市总工会、公安局、交通局、应急局派人组成。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防范整改措施。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业务发包单位。柳州市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陈某升,主要经营范围为烧结、炼铁、炼钢及其副产品的销售,钢材轧制、加工及其副产品的销售;炼焦及其副产品的销售(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货物仓储;检测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业务承包单位。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松,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的搬运、吊装、销售,房屋租赁,冷、热卷板的开平、剪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码头及其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41日,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与柳州市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铁路外发服务协议书》,甲方:柳州市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业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在铁路发运中心代理甲方发运甲方所生产的钢材产品,主要内容包括钢材在铁路发运过程中从生产厂仓库至铁路发运中心的短途运输服务、钢材在铁路发运中心的火车装车(包括可能产生的临时堆存)和按火车装车规则装车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务等。

   3.业务分包相关单位。广西物产桂储物流有限公司,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经营范围为许可证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191014日,广西物产桂储物流有限公司与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移库业务协议书》(No-WL-RZY-2019-368),甲方(托运方):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广西物产桂储物流有限公司。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由乙方将甲方委托的高线(盘螺)、螺纹钢、圆钢、冷卷等钢材产品从指定地点运输至目的地。

   4.业务分包相关单位。广西北海外运有限公司,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明,经营范围:经营各类进出口货物的海、陆、空快件(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及国际多式联运代理业务……货运站(场)经营、普通货运,硫酸、硫磺、正磷酸的批发(无仓储),自有场地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1021日,广西北海外运有限公司与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移库业务协议书》(No-WL-RZY-2019-367),甲方(托运方):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广西北海外运有限公司,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由乙方将甲方委托的高线(盘螺)、螺纹钢、圆钢、冷卷等钢材产品从指定地点运输至目的地。

   5.业务分包相关单位。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虎,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大型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保险代理、机动车保险代理;机动车登记代办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1015日,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物产桂储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移库业务协议书》(合同编号:物产集团(配送备)2019-B020),甲方(托运方):广西物产桂储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由乙方将甲方委托的高线(盘螺)、螺纹钢、圆钢、冷卷等钢材产品从指定地点运输至目的地。

  20191021日,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北海外运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移库业务协议书》(LBZWY-CG20191021-ZY,甲方(托运方):广西北海外运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由乙方将甲方委托的高线(盘螺)、螺纹钢、圆钢、冷卷等钢材产品从指定地点运输至目的地。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处置

   1.事故发生地点基本情况

   事件发生地点为柳州市柳北区柳钢公司厂区内转炉二区地磅口三岔路口,道路平直完好,无遮挡视线物体。

    2.事故人员情况

   谭某国,男,19871029日出生,身份证号:45022119871029XXXX,住址: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洛满镇顶建村下良屯48号之一,驾驶证号:45022119871029XXXX,初次领证日期:201141日,驾驶证有效期限:201741日至202741日,有效期限:10年,准驾车型:A2,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45022119871029XXXX,档案号:450200778953,从业资格: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初领日期:2011628日,有效起始日期:201773日,有效期至:202372日。桂BC938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在事故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谭某国进行检测,未检出酒精。

   韦某免,女,1975330日出生,身份证号:45020519750330XXXX,住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12203单元302号。桂BBB076号“绿源”牌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人。驾驶过程中配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法规规定路线正常转弯行驶。

   3.事故车辆情况

BC938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所有人: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广西柳州市园艺路912号楼1-6号;品牌型号:解放牌CA4250P66K24T1AE;发动机号码:53042678;车辆识别代码:LFWSRXRJ4J1F27433;注册日期:2018712日;检验有效期止:20217月;强制报废期:2033712日;准牵引总质量:38350kg;整备质量:10520kg;核定载人数:2人;外廓尺寸:7050×2550×3560mm,使用性质:货运。道路运输证号:桂交运管柳字450200021572号,初领日期:2015115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审验有效期:20217月。

BY313丰奥达”牌重型平板半挂车,机动车所有人: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广西柳州市园艺路912号楼1-6号;品牌型号:丰奥达牌LTY9400TPB;发动机号码:无;车辆识别代码:LA99FRP33JOLTY609;注册日期:201937日;检验有效期止:20213月;强制报废期:203437日;总质量:40000kg;整备质量:6000kg;核定载质量34000kg;外廓尺寸:13000×2550×2900mm,使用性质:货运。道路运输证号:桂交运管柳字450200025314号,初领日期:2019319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审验有效期:20213月。

    4.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073014时左右,谭某国驾驶桂BC938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BY313丰奥达”牌半挂车,从柳钢公司厂区内轧3车间准备去转炉二区地磅过磅称重,然后去1磅车间装货。

   1418分左右,谭某国驾驶车辆至转炉二区地磅过磅称重,车辆从地磅出口处上磅,过磅称重之后,从地磅入口处出磅。韦某免驾驶BBB076号“绿源”牌二轮电动车从棒线厂中路延长线同向开出左转弯行驶。桂BC938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BY313丰奥达”牌半挂车在出磅过程中,车辆先是微向左转向,然后向右转向掉头,桂BC9389号半挂牵引车车头右侧碰撞到韦某免驾驶的BBB076号“绿源”牌二轮电动车,并拖行了韦某免及二轮电动车一段距离,致使韦某免驾驶的BBB076号“绿源”牌二轮电动车被半挂牵引车车头右侧撞倒并被桂BC938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右侧撞倒后再被该车右前轮碾压。

   谭某国听到碰撞的声音后,马上停车下车查看,发现韦某免受伤,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打电话报告本单位领导。120急救车赶到之后,将韦某免送至柳钢医院治疗。18时左右,韦某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姓名

伤害程度

性别

年龄

户籍

所在地

职业

直接经济

损失

韦某免

死亡

45

广西柳州市

工人

88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谭某国驾驶桂BC938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BY313丰奥达”牌半挂车逆行上磅,在转炉二区地磅口三岔路口违规掉头,未注意观察车辆周边情况,碰撞到韦某免驾驶的BBB076号“绿源”牌二轮电动车,并将其撞倒碾压

    (二)间接原因

   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未督促谭某国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1;未及时消除谭某国逆行上磅、违规掉头的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柳钢公司7·30”车辆伤害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处理建议

    (一)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未督促谭某国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未及时消除谭某国逆行上磅、违规掉头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柳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陈某虎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督促检查公司驾驶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柳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三)黄某飞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未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公司车辆逆行上磅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谭某国BC938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BY313丰奥达”牌半挂车驾驶员,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2,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柳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给予处理。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柳州市助友物流有限公司要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本公司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要加强对外来企业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厂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转炉厂

                   “7·30”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01124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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