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黄良瑞)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9-14 10:20   

 

个人:黄良瑞

案件名称:

柳南区十一冶二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5·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行政处罚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良瑞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14日

处罚事由:

黄良瑞作为柳南区十一冶二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李廷创在屋面临边、无防护区域违规安装使用简易吊机开展高处吊运作业和未按规定使用、系挂安全带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94项A档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42262.69元(大写:肆万贰仟贰佰陆拾贰元陆角玖分)罚款。

处罚机关: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