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江苏现代华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4-01 18:05   

 

 

企业:江苏现代华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2#厂房“12·13”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行政处罚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现代华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陶玉明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1182731149730K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4月1日

处罚事由:

江苏现代华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排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95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51万元(大写伍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