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江苏现代华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4-01 18:05  
企业:江苏现代华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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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2#厂房“12·13”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行政处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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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现代华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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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陶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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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2118273114973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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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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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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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江苏现代华威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排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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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9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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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51万元(大写伍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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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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