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福建圣泽欣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4-27 18:20   

 

企业:福建圣泽欣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案件名称:

柳州市天河汽配有限责任公司“10·2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行政处罚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建圣泽欣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洪志超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450103MA7GMEFLXN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4月27日

处罚事由:

福建圣泽欣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吊装作业未按规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未按规定及时发现并消除环眼吊钩未设置防脱钩闭锁装置的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王振违规吊运吊物和黄志广在起重机吊物下方停留作业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95项B档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51万元(大写伍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