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应急委成员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05-06 17:50   


柳应急委〔2024〕3号

各县、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我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部分组成人员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变动,为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应急委组成人员

    任:张晓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主 任:杨市委副书记

张建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何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国良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贤斌市委常委、秘书长

              卢柳屏副市长

              王鸿鹄副市长

廖剑波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汤振国副市长

陈文敏副市长

(空缺)柳州军分区副司令员

张硕木武警柳州支队支队长

刘伯臣市政府秘书长

          宋筑峰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为:市委、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信访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国动办、市医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总工会、柳州海关、柳州海事局、柳州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市无线监测中心、柳州边防检查站、柳州水文中心、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柳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南宁铁路局柳州车务段、人民银行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督管理分局、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柳州分公司、广西机场集团柳州机场公司等市直部门及中、区直驻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分管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

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应急委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及发布、考核评估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市应急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统一领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柳州市应急委下设18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洪涝(山洪)、干旱和台风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总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地震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山体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五)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事故、特种设备事故,以及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六)市水上救援应急指挥部(市水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柳州内河水域的船舶、设施等遇险和水上事故的搜寻救助,以及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柳州海事局。

(七)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八)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九)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十)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政法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十二)市反恐怖反劫机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在全市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劫机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政法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十三)市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委。

(十四)市涉外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涉外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外事办。

(十五)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十六)市保障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粮食、能源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十七)市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柳州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核事故场外应急响应行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十八)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经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以该专项应急指挥部名义行文,并报市应急委备案。今后,增加或撤销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委批准。

柳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