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柳州华烽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的批复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10-17 18:50  
柳州华烽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报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经营布点资格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选址位于柳南区洛满火车站西南一〇一处设立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储存仓库现场进行了核查。你单位拟建烟花爆竹仓储场所布点地址符合安全条件要求,同意你单位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布点。
二、请你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做好该烟花爆竹仓储场所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并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手续,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务。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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