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577557X/2026-0408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标  题:
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 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发文字号:
柳防指〔2026〕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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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 行政责任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6-03-16 16:52   

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柳州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重点防洪县城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洪堤防汛行政责任人、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中小型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请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柳州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柳州市重点防洪县城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柳州市防洪堤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4.柳州市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5.柳州市中、小型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3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