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响应落实红色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19日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我市发布了《红色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指出 2021年元旦以来,我市持续白天高温、晚上低温,且长期干旱、少雨,预测我市未来10内高火险天气仍将持续,森林火险等级将长期居高不下。另外,截至21日遥感监测到我市森林火情卫星热点共计16个,占2020年全年总量近2/3,卫星热点多发频发,我市接连发生5起森林火灾,为响应落实我市红色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防范工作,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禁止野外用火。各级林业部门提请本级政府结合天气情况,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或“禁火通告”,规定禁火时间、禁火范围、禁火要求、火情举报等事项,严控野外火源,遏制热点多发现象。
二、超常检查督促。各级应急、林业部门要成立森林防火联合督导检查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巡回检查组,村要成立火源管
理巡逻队,加强巡查,强化督导检查。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三、做好扑火准备。应急部门要储备充足的扑火物资,满足扑救一般或较大森林火灾需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24小时集中待命,快速出击。发生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员要及时、准确掌握森林火情及火灾发生情况,快速上头阵、到一线组织扑救。预判不能迅速扑灭的森林火灾,要立即调集重兵扑救,立即向上级请求支援。
四、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市领导包县(区)、县(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领导包屯组、护林员包山头、 扶贫干部包户的超常责任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
五、其他要求。各县(区)于2月3日前将响应落实措施有关材料报市森防指办公室,联系人:游多华;电话:3265862;邮箱:lzslfhb2020@163.com。
附件:《红色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