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
2.2 柳州市指挥部组织机构
2.3 柳州市指挥部工作组
2.4 工作职责
2.5 县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2.6 其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
3.2 监测预报
3.3 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四级(蓝色)应急响应
4.3 三级(黄色)应急响应
4.4 二级(橙色)应急响应
4.5 一级(红色)应急响应
4.6 灾情信息报送与处理
4.7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4.8 响应调整与终止
5 应急保障
5.1 人力保障
5.2 财力保障
5.3 物资保障
5.4 基本生活保障
5.5 交通运输保障
5.6 通信保障
6 善后处理
6.1 救灾救助
6.2 物资补充
6.3 设施修复
6.4 保险理赔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4 预案解释部门
7.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高效有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力量,为柳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柳州市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工作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州市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以及邻市发生、对我市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等多种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指挥机构在本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上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贯彻落实本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上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部署要求。
1.4.2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不断提升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控制社会影响。
1.4.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防抗、科学防控,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以防为先、以预为要,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需要,成立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柳州市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柳州市应急管理局,由柳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柳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兼任。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2810914。
2.2 柳州市指挥部组织机构
柳州市指挥部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柳州市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柳州市委宣传部和柳州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柳州市委宣传部,柳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园林局、供销社、红十字会、气象局,以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柳州监管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柳州海事局、柳州供电局、柳州消防救援支队、柳州军分区、武警柳州支队、广西机场集团柳州机场公司、桂中公路发展中心、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柳州分中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柳州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2.3 柳州市指挥部工作组
柳州市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工作。
2.3.1 气象监测组
牵头单位:柳州市气象局
成员:相关行业领域专家。
2.3.2要素供应保障组
牵头单位:柳州市发展改革委
成员单位: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柳州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供电局等部门(单位)。
2.3.3 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柳州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桂中公路发展中心、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柳州分中心、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工务段、柳州海事局、广西机场集团柳州机场公司等部门(单位)。
2.3.4 救援救灾组
牵头单位: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柳州市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红十字会,柳州海事局、柳州军分区、武警柳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
2.3.5 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柳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
2.3.6 农业救灾组
牵头单位: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和园林局等部门(单位)。
2.3.7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柳州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柳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柳州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单位)。
2.4 工作职责
2.4.1 柳州市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协调相关县(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成立并派遣现场联合工作组赴受灾地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
(5)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6)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指挥机构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其他决策事项。
2.4.2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柳州市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柳州市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及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实施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县(区)指挥机构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案例收集、技术分析、经验交流、装备研发、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8)负责组织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协调对接现场联合工作组、应急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
(9)负责柳州市指挥部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与处置的日常工作;
(10)完成柳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3 柳州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预案建立本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
2.4.4 各工作组职责
(1)气象监测组
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我市及邻市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变化,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对重大气象信息实行直通专报,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办法。
(2)要素供应保障组
加强电力、通信设备巡查、养护,组织应急队伍及时排查、抢修电力和通信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和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保安负荷可靠供电,保障应急指挥部、现场临时安置点电力供应,落实应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各种防范措施,确保电网风险可控。指导供水企业落实供水系统防冰冻措施,及时修复爆裂管道,保障灾区用水供应。督促指导各级供气企业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安全维护,保障灾区用气需求。加强电煤、油品、天然气、工业原材料供应、储备,加大煤电油气运协调力度,做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运力的衔接,保障工业生产正常进行。
(3)交通运输保障组
做好公路通行协调,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落实公路抢通队伍、物资和装备,做好公路抢通工作,及时修复受损公路、桥梁。保障铁路、机场正常运行,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有效疏散滞留车辆及人员。
(4)救援救灾组
组织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抢救和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滞留人员提供救济救助。做好灾情统计,保障救灾物资供应,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物资供应,防止哄抬物价,保证灾区正常生活秩序。
(5)医疗卫生组
组织指导灾区加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6)农业救灾组
深入灾区,指导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7)宣传报道组
负责组织新闻采访报道,做好媒体服务和管理,协调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热点敏感舆情监测引导调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5 县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灾情需要,县(区)人民政府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压力大、抢险任务重的县(区),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
2.6 其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本级或属地人民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
每年12月至次年2月为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柳州市指挥部可提前或者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在防御警戒期,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3.1.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1.2 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应对责任。
3.1.3 预案准备
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或部门方案。开展预案(方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方案)的可操作性。
3.1.4 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重点区域应储备、前置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物资。
3.1.5 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健全气象监测站网,确保低温雨雪冰冻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有效传递。
3.1.6 指导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 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长期气候趋势预测和中短期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柳州市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提供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商务、粮食和储备、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对本行业可能造成的灾害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组织应对,并及时向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乡镇(街道)、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3.3 预警信息
3.3.1 预警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低温雨雪冰冻预警分为四级:四级(一般)、三级(较重)、二级(严重)、一级(特别严重),分别以蓝、黄、橙、红四种颜色表示。
3.3.2 预警发布
低温雨雪冰冻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要强化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时采取多种途径发布低温雨雪冰冻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媒体等媒体及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铁路和机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发低温雨雪冰冻预报预警信息。
3.3.3 预警行动
(1)各级气象、交通、电力、通信、农业农村、林业和园林、水利、公安、应急等部门应加强监测和管理,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形势,因地制宜采取防范措施,并将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报告本级指挥机构。
(2)各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基本情况和发展形势,及时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3)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强宣传动员,引导群众加强防范应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或导致灾害的严重程度与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三、二、一级共四个等级,分别以蓝、黄、橙、红四种颜色表示,其中一级(红色)为最高等级。
4.2 四级(蓝色)应急响应
4.2.1 启动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综合会商研判,报请柳州市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由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蓝色预警,即预报或实况出现持续7天以上全市日平均气温≤4℃,且期间:预报或实况有持续3天以上每天有≥4个区域(市、县、区)出现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对我市造成影响。或冰冻、冻雨、降雪、霜冻天气已经对我市的主要农作物、交通运输、人们日常生活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且该影响将持续。
(2)造成因灾紧急转移避险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造成某一县(区)内高速或国省干道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内,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全市其中一个以上城区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城区供电用户停电5%以上1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电网负荷大于80兆瓦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县级电网供电用户停电10%以上30%以下。
(5)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4.2.2 响应行动
(1)由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委托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并通报柳州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
(2)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在指挥中心协调开展各项防御工作。
(3)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落实柳州市指挥部的各项部署要求,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协调落实气象监测组、要素供应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救援救灾组、医疗卫生组、农业救灾组、宣传报道组等七个工作组,以及现场联合工作组、专家组具体人选,并视情通知待命。
(4)市气象局加密对天气监测和趋势分析,及时发布调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5)柳州供电局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市级通讯企业(电信、移动、联通、铁塔,下同)负责加强通信设施运行监控,做好抢修人员和物资准备,进入待命状态。
(7)市交通运输局、桂中公路发展中心、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柳州分中心结合部门职责,加强对受灾区域道路状况的监测预警,做好应急运力、处置准备。
(8)市水利局加强指导各县(区)农村供水防冻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9)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监管。
(10)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1)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3 三级(黄色)应急响应
4.3.1 启动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综合会商研判,报请柳州市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由柳州市指挥部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黄色预警,即预报或实况出现持续10天以上全市日平均气温≤4℃,将对我市造成较大影响,且期间:预报或实况有持续3天以上每天有≥5个区域(市、县、区)出现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或:预报或实况有持续4天以上每天有≥4个区域(市、县、区)出现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或者冰冻、冻雨、降雪、霜冻天气已经对我市的主要农作物、交通运输、人们日常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将持续。
(2)造成因灾紧急转移避险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造成市内高速或国省干道严重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内;或者市内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延误或取消;或者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致使城市道路交通严重受阻或中断,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或者全市其中一个以上城区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城区供电用户停电10%以上3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电网负荷大于80兆瓦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县级电网供电用户停电30%以上50%以下。
(5)造成融水县、三江县县城内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造成1个县(区)以上农村供水大范围中断;或者造成1个县(区)以上由于交通中断而导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短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4.3.2 响应行动
(1)由柳州市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视情将情况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柳州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上级指挥机构。
(2)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委托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其他领导在指挥中心协调开展各项防御工作。
(3)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落实柳州市指挥部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执行柳州市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视情派出现场联合工作组加大一线督导力度,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准备工作。
(4)气象监测组组织开展会商分析研判。市气象局加密对天气监测和趋势分析,及时发布调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5)市水利局加强指导各县(区)农村供水防冻措施,组织做好抢修人员和供水管道等物资的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6)柳州供电局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7)交通运输保障组加强开展会商分析研判工作。市公安局指导受灾地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疏导交通。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对受灾区域农村公路状况的监测,协调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桂中公路发展中心、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柳州分中心加强对受灾区域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8)救援救灾组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监管。动员有关行业抢险专业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等,进入待命状态。
(9)市通讯企业组织做好受灾地区受损通信设施抢修工作,尽快恢复通信。
(10)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应急联动各项工作。
(11)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灾救灾工作。
4.4 二级(橙色)应急响应
4.4.1 启动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综合会商研判,报请柳州市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由柳州市指挥部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橙色预警。即预报或实况出现持续15天以上全市日平均气温≤4℃,将对我市造成重大影响,且期间:预报或实况有持续3天以上每天有≥6个区域(市、县、区)出现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或:预报或实况有持续5天以上每天有≥4个区域(市、县、区)出现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或者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已经对我市的主要农作物、交通运输、人们日常生活等造成重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将持续。
(2)紧急转移避险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造成市内高速或国省干道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或者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当日市内主要火车站列车班次大量延误或取消;或者民航部分中断,市内主要民航机场关闭,航班大量延误或取消;致使城市道路交通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5%以下;或者全市其中一个以上城区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城区供电用户停电30%以上5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电网负荷大于80兆瓦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一个以上县级电网供电用户停电50%以上70%以下。
(5)造成融水、融安、三江三县较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全市较大范围农村供水中断;或者造成全市较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4.4.2 响应行动
(1)由柳州市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视情将情况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柳州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
(2)柳州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各项防御工作。
(3)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落实柳州市指挥部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执行柳州市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派出现场联合工作组加大一线督导力度,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4)气象监测组加强统筹技术力量提高天气研判精准度。市气象局加密对天气监测和趋势分析,及时发布调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5)要素供应保障组加强应急供应保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电力、电煤、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和紧急调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城镇供水企业加强供水系统防冰冻措施,及时修复爆裂管道,督促指导城镇燃气企业加强天然气的供应保障和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安全维护。市水利局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监控,指导各县(区)及时抢修受损的供水工程,保障群众生活供水。柳州供电局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抢险状态。通讯企业抢修受灾地区受损通信设施,尽快恢复通信。
(6)交通运输保障组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力量调度。市公安局组织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疏导交通。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受灾区域农村公路状况的监测,协调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桂中公路发展中心、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柳州分中心加强对受灾区域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7)救援救灾组赴一线加强指导灾险情应急处置、救灾救助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做好应急物资的协调调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监管。市商务局组织向受灾地区调运应急生活必需品,启动灾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
(8)农业救灾组加强组织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各地制定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等防灾应急对策和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9)柳州军分区、武警柳州支队、柳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抢险专业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0)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应急联动各项工作。
(11)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4.5 一级(红色)应急响应
4.5.1 启动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综合研判,报请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红色预警。即预报或实况出现持续20天以上全市日平均气温≤4℃,将对我市造成特别重大影响,且期间:预报或实况有持续3天以上每天有≥7个区域(市、县、区)出现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或:预报或实况有持续6天以上每天有≥4个区域(市、县、区)出现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或:冰冻、冻雨或降雪天气已经对我市的主要农作物、交通运输、人们日常生活等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将持续。
(2)紧急转移避险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
(3)造成市内高速或国省干道中断超过48小时;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市内主要火车站列车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民航中断,市内民航机场长时间关闭,大量航班取消,致使市内或与外界交通严重受阻或中断,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15%以上;或者全市其中一个以上城区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一个以上城区供电用户停电50%以上;或者一个以上电网负荷大于80兆瓦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者一个以上县级电网供电用户停电70%以上。
(5)造成融水、融安、三江三县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全市大范围农村供水中断;或者造成全市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特别严重影响。
(6)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4.5.2 响应行动
(1)由柳州市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派出现场联合工作组加大一线督导力度,全面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由柳州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在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各项防御工作。
(3)柳州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落实柳州市指挥部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执行柳州市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
(4)气象监测组强化会商分析研判。市气象局加密对天气监测和趋势分析,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及时发布调整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5)要素供应保障组强化应急供应保障。柳州供电局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必要时组织局部除冰抢险;供水企业落实供水系统防冰冻措施,及时修复爆裂管道;供气企业加强天然气的供应保障和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安全维护;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做好燃料储备。市水利局指导各县(区)进行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设施的抗灾抢险工作。通讯企业抢修受灾地区受损通信设施,尽快恢复通信。
(6)交通运输保障组强化应急运输保障。市公安局组织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疏导交通。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受灾区域交通状况加密监测,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
(7)救援救灾组强化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和信息报送,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做好应急物资的协调调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监管,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市商务局组织向受灾地区调运应急生活必需品,启动灾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柳州军分区、武警柳州支队、柳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抢险专业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按照柳州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8)医疗卫生组强化一线救治和卫生防疫。
(9)农业救灾组强化农业生产检查督导。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各地制定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等防灾应急对策和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10)宣传报道组加大抗灾救灾先进典型事迹报道力度。
(11)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开展应急处置;按照柳州市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应急联动各项工作。
(12)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4.6 灾情信息报送与处理
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情信息的收集,按任务分工实行分级汇总上报、统一归口处理、共享使用。
低温雨雪冰冻灾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跟踪了解,尽快补报详情。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应急、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电力、通信、农业农村、林业和园林等部门应及时统计本行业(系统)相关灾情数据,分别报送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人员伤亡、重大险情及影响范围、处置措施等关键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以及灾害统计报告制度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
接到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同时迅速将情况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并做好续报工作。
4.7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发布灾害基本情况、发展趋势,政府应对措施及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由气象部门发布,灾情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由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审核和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编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8 响应调整与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发生灾害的条件已经消除,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按程序报批后,宣布调整或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指导有关部门修复受损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应急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5.2 财力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力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部门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5.3 物资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
5.4 基本生活保障
灾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通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5.6 通信保障
通信企业、广电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
6 善后处理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地区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救灾救助
6.1.1 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2 应急部门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拨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因灾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组织开展救灾捐赠,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
6.1.3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卫生应急力量,开展灾区伤病人员医疗救治,指导落实灾后各项卫生防疫措施,严防灾区传染病疫情发生。
6.1.4 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 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补充到位。
6.3 设施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保险理赔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柳州监管分局督促、指导保险公司及时定损,快速理赔,支持灾后恢复生产。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1.1 日平均气温:将一日内各定时观测的气温值之和除以定时次数求得。一般采用4次定时(02、08、14、20时)气温平均。
7.1.2 冰冻:也叫凝冻,指过冷水滴、雾滴或湿雪与温度低于0℃的物体碰撞立即冻结的现象。主要由雨凇、雾凇和冻结的湿雪之一或组合形成。
7.1.3 冻雨:由过冷水滴组成,与温度低于0℃的物体碰撞立即冻结成的降水,是初冬或冬末春初时节见到的一种灾害性天气。
7.1.4 降雪:雪是大气中的水蒸汽直接凝华或水滴直接凝固而成。当云中的温度过低,小水滴结成冰晶,落到地面仍然是雪花时,称为降雪。
7.1.5 霜冻:生长季节里因气温降到0℃或0℃以下而使植物受害的一种农业气象灾害,不管是否有霜出现。
7.1.6 区域:根据《柳州市气象台灾害性天气预警业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解释说明,“市”为市区(除柳江区外的柳北区、柳南区、城中区、鱼峰区所辖区域),“县”分别为:三江县、融安县、融水县、柳城县、鹿寨县,“区”为柳江区。即全市为市区、三江、融安、融水、柳城、鹿寨、柳江共7个区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负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做好评残优待;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